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泸州市顺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 2025-09-19 16:22
  • 来源:广安区人社局
  • 广区人社监处202513


    当事人(单位):泸州市顺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某庆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双加社区421

    经查,你公司在实施一品天下·广安里项目过程中存在拖欠琼、杨成等8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144678.00违法行为

    你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如下行政处理:

    责令你公司于202592616时前足额支付陈某琼、杨某成等8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144678.00(大写:壹拾肆万肆仟陆佰柒拾捌元整)。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执行本决定的,本行政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局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城北希望街2

    联系人:胡军  

    联系电话:0826-2345533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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