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区人社监处决字〔2025〕第13号
当事人(单位):泸州市顺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某庆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双加社区42组1号
经查,你公司在实施一品天下·广安里项目过程中存在拖欠陈某琼、杨某成等8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144678.00元的违法行为。
你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责令你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16时前足额支付陈某琼、杨某成等8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144678.00元(大写:壹拾肆万肆仟陆佰柒拾捌元整)。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执行本决定的,本行政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局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城北希望街2号
联系人:胡军
联系电话:0826-2345533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