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广安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区教科体函〔2020〕51号)、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广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区教科体〔2024〕23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班级评审、学校审核,确定了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名单5765人,现予以公示。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广安市广安区纪委广安市广安区监委驻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广安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实反映。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驻区教科体局纪检监察组0826-2395516
区学生管理资助中心0826-2248677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名单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