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官盛镇羊角村养殖场招租公告

  • 2024-09-29 15:59
  • 来源:广安区官盛镇
  • 为更好地发展村集体经济,现将羊角村湖羊养殖场(现处于空置状态)按现状进行公开招租,采取现场报名、公开竞价方式选定承租方。

    一、基本情况

    招租单位:官盛镇羊角村村民委员会

    业务内容:羊角村养殖场(原湖羊养殖场地)招租,公路沿线,单层建筑,共占地670㎡;另靠养殖场地旁(约30米),配套牧草种植场地5亩。

    其中:

    养殖场地:单层建筑,建筑面积约320㎡(原羊场有20个圈舍,可容纳湖羊养殖200只);

    草料加工场地:单层建筑,建筑面积约300㎡;

    配套办公房及厕所:单层建筑,建筑面积约50㎡;养殖场水、电配套齐全。

    二、投标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官盛镇羊角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周孔富  15982678375)。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3日18时止。

    3.报名材料: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带身份证。

    三、报价方式、要求及中标方式

    1.租金底价:每年8000元。

    2.报价要求及方式:每次竞价增幅不得低于500元。

    3.中标方式:价高者中标。

    4.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者只有一人的话,则直接确定其为中标人,按不低于起拍价的价格与羊角村委会商议成交价格。

    四、竞租时间及地点

    2024年10月14日上午9时在官盛镇羊角村村民委员会举行。

    五、招租要求

    1.租赁期由双方商议约定,租金一年一续,若无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续租。承租方应在中租当日签订合同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缴纳当年租金,第二年应在当年起租的前2个月内缴纳租金。

    2.招租方配合承租方办理租赁后的相关手续,如承租方不及时交纳租金,将视为终止合同。

    3.租期满后重新进行招租。承租人不得随意转租。

    4.如遇政策性调整、拆迁,承租方无条件配合招租方收回租赁物,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计息)。

    5.该场地只能用于养殖业或餐饮业,要求确保无污染、环保达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从事改变土地性质的其他用途。中标方承租期间原则上不得随意转租,确需转租需书面报业主同意后方可转租。租期到期后如不续租,承租方需恢复厂房原貌(除正常耗损)。承租方如违反安全、环保等生产规定,业主有权终止协议。

    六、其他事宜

    本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如有未尽事宜,羊角村村民委员会有最终解释权。

    七、标的咨询、展示

     原湖羊养殖场地(约320平方米)

    原湖羊养殖草料加工场地(约300平方米)

    标的咨询:官盛镇羊角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姜志林  15282668448

    广安区官盛镇羊角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