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等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全区劳务派遣机构进行了2025年年度检查,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
年检不合格的劳务派遣企业,自年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评估后符合要求的重新确定为年检合格。对逾期未整改、未提交整改报告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来访、来电、来信的方式实名向我局反映情况。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希望街2号。
电话:0826-2259291。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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