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焱磊,你对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12315平台作出的“1511602002025071727984954”举报回复不服,于2026年1月12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现本案已审理终结,本机关于2026年3月18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广安区府复决〔2026〕13号)。
依据你行政复议申请书上记载的地址,本机关于2026年3月19日向你投递邮寄,后该邮件因“查无此人”被退回。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也无法通过你提供的联系方式与你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广安区府复决〔2026〕13号)。
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提供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或到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37号广安区综治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826—2623011)领取该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复议决定书(广安区府复决〔2026〕13号).pdf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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