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同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养老服务专项巡察组自2026年3月31日起对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专项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民政局党组,区乡两级养老服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巡察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区级部门党组织、乡镇(街道)民政相关职能部门。
二、巡察内容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按照专项巡察工作要求,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养老服务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广安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情况、养老服务资金发放管理情况、养老机构服务监管情况、老年人权益保护情况。
三、巡察受理范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四、反映问题渠道
联系电话:0826-2296055
电子邮箱:gaqwxcz01@163.com
信访接待点:广安区人民路1号区政府大门第一栋楼409室。
设立意见箱:养老服务专项巡察组驻地(广安区人民路1号)附近醒目处,区民政局(广安区建华路4号)及相关养老服务机构附近醒目处。
微信举报方式:四川“码上巡”微信二维码(见左下角)。
受理信访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至4月30日,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情况。

养老服务专项巡察组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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