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范围和内容
2025年12月31日前,在广安市广安区取得《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办理人力资源经营业务备案的分支机构(不含枣山、经开区)。
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机构基本情况、经营业务情况、专职工作人员持证情况、财务情况、服务场所和办公设施情况及许可证变更事项等内容。参加年度报告的经营机构对其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年度报告时间和材料报送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
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开发股(广安市广安区希望街2号307室)
联系电话:0826-2259291
三、报送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的需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有效凭证和2025年机构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3.许可开展网络招聘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需提供《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电信业务主管部门的年检结果相关文件。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带二维码);
5.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书(见附件1);
6.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属自有场地的提交场地产权证明、属租赁场地的提供不少于1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以上资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各机构提交的原件现场核对无误后退回。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电子版与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电子版提前发送到邮箱:1225335746@qq.com。
四、有关要求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本次年检核验工作要高度重视,对于未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业务的机构,限期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依照情形吊销其行政许可,由许可机关收回有关证件,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按要求提交年检资料或者提交虚假资料参加年检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政许可期满后,将函告行政审批部门不予延续。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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