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35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5〕286号)部署安排,结合《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广市农函〔2025〕1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全区培育高素质农民334人。其中围绕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培训班284人,围绕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班培训50人。遴选一批学员参加省级乡土文化能人培训专题班培训和市级新型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班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满意度达到90%以上。广安经开区有培训需求的学员可以参加培训。
二、重点任务
(一)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围绕《四川省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安排,以粮油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聚焦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针对不同区域、品种和技术需求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开展全产业链或单项关键技术培训,联合种植管理部门精确遴选各类粮油生产经营主体作为培训对象。
(二)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专题班。面向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等,开展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含水稻机械化移栽)、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农机抗灾救灾、农机安全生产和无人机农业场景运用等方面培训,提升关键环节农机作业水平。
三、重点工作
(一)遴选培育对象。各相关乡镇要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宣传发动工作,落实目标任务,对辖区内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涉农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分产业、分类型做好培育的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我区农业产业需求,优先保障粮食、大豆和油料生产的培育需求,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接受培育。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岁,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育。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骨干等人员,可以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高素质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育。
(二)确定培训机构。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精神,我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和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专题班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招投标形式遴选培育机构。
(三)建好师资队伍。各培训单位从全国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选聘省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等作为授课教师,也可聘请当地经验丰富的“土专家”“田秀才”组成专家学者和农技推广人员互为补充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队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壮大专职师资队伍、优化兼职师资队伍、培育农民讲师,鼓励将法律、金融、文化等领域师资纳入共享师资队伍,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行政事业单位、涉农院校、农广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区农业农村局可以根据需要遴选一批优秀师资纳入全国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并对其进行严格把关,建立师资库使用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资源配置和考核管理机制,加强师资培训,提高师资水平,用好用活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实习实训基地和精品考察学习路线。
(四)课程要求。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类。培育机构综合考虑农时农事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合理设计三类课程,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政策法规、职业素养和文化素养类等课程,包含“开班第一课”。“开班第一课”应包括当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相关部署要求等内容。专业技能课应根据培育对象实际需求,紧紧围绕培育主题开设。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选开展、自行设计。
(五)分层分类培训。坚持分类施策和因材施教。按产业类型组建培训班,统筹开展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重点的各类高素质农民培训。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大力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实训服务”培训形式,强化模块化培训,突出职业素养、“三农”新形势、质量安全、绿色发展、转基因科普和信息化手段应用等内容模块,提高培训的灵活性和实用性。强化在田间地头实践实训,用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切实提升农民实操水平。将“云上智农”APP和“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应用纳入培训课程,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全面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所有的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线上可查。
(六)创建培育基地。积极发挥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职能作用,依托广安区现代农业产业基地,配套现代化多媒体教学设施,在粮油种植、生猪养殖、龙安柚、优质柑橘、优质粮食、优质蔬菜、优质蚕桑等优势特色产业方面,创建3—5个高素质农民培育现场教学基地,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际操作和观摩学习基地。
(七)实施培训。各培训机构根据培训专业和对象的不同,采取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分班、分类、分期开展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服务三位一体措施,使受训学员掌握从事主导产业所需的1—2门农业生产实用技术,不断提高生产技能,保证高素质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务工收入,成为当地农业生产的技术骨干和农村致富带头人。相关乡镇要按照各培训机构的时间安排,组织落实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按时参加培训。
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担负起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好项目实施监管,全面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能,坚决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防范廉政风险。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定期跟踪调度培训进度和项目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停班整改。建立培训班级学习过程全程录像制度,覆盖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观摩交流等所有培训环节,录像资料与档案资料一并留存5年。
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过的学员开展高素质农民后续跟踪服务,采用“区乡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培训机构、农技人员和高素质农民的长期联系制度,安排培训机构教师、农技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高素质农民进行跟踪服务指导。
(八)总结考核。培训任务结束后由培育机构提出验收申请,由区主管部门对每个培训班次进行验收,核实培育工作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参加培训情况,了解专业技能掌握情况、产业发展状况、培训对象满意程度和培育工作台账、培育效果等。对达到培育要求的高素质农民出具合格证明,对没有达到要求的限期整改。对培训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及乡镇,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补助标准及学时要求
省上下达广安区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132万元,其中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培训班资金102万元,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专题班资金30万元,具体指导性补助标准为: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培训不超过3600元/人;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专题班不超过60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80学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顺利开展,区主管部门要认真编制实施方案,确定年度目标,加强工作调研,摸清培训对象需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把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纳入本乡镇、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加强协调沟通,落实责任,抽调专人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顺利完成。
(二)突出项目监管。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35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5〕286号)文件要求,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强化过程督导,严格资金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培训资金具体标准参照《广安市广安区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广区财行〔2019〕165号)执行。
(三)确保协调沟通。高素质农民培育由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分类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培训质量,按时上报相关信息;及时与财政部门联系,加强项目资金的调度及监管,并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剩余资金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方能拨付,以确保培训机构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各培育机构是高素质农民培育及组织培育对象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统筹安排好培训时间及培育对象的组织工作,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扎实开展。
(四)加强考核管理。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定期跟踪调度培训进度,随机抽核培训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停班整顿。加强对承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跟踪指导,督查承训机构落实安全首要责任制,树立安全底线思维,避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加强信息化管理,原则上以培训班为单元,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基本信息100%入库,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树立发展标杆,充分利用村社区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门户网站、网络、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结合高素质农民有关活动,多渠道多形式遴选宣传一批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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