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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关于征集广安区2025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6 16:48    访问量: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川退役军人发〔2019〕10号)、《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川退役军人发〔2022〕7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川退役军人发〔2025〕86号)等精神,进一步加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效,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广安区2025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职业(工种)和单价

序号

类别

职业(工种)名称

培训单价(元/人)

培训天数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1

传统职业(工种)

中式烹调师

2548

2834

3060

3523

3393

10

2

传统职业(工种)

电工、焊工

1937

2457

2938

3562

4407

10

3

新职业  (工种)

无人机操控员CAAC执照视距内中型)

≤4800

20


二、承训机构申报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专业(工种)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能按规定组织学员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职业资格考试等职业能力评价

(四)专业和课程设置符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就业信息和渠道畅通,就业指导科学,培训后就业推荐率为100%

(五)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具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承训机构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1022日。

(二)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艳

联系电话:0826-2735012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五星街1

电子邮箱:253565101@qq.com

(三)申报资料

1.正式书面申请;

2.广安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附件)

3.相关证明材料:职业教育培训资质材料、教学场地所有权证、教师花名册、管理人员花名册、上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培训资料、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情况等。

四、承训机构的确定

广安区退役军人事务负责审核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于102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材料按照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广安2025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

五、承训机构考核管理

广安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适时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抽查检查,对组织不力、要求不严、质量不高、就业率低的,及时督促其整改完善。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承训机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承训资格。

六、其它

本次公告仅适用于2025广安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2026年及以后的职业技能培训将另行发布。

欢迎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接上述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积极踊跃申报。

附件:广安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广安市广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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