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玄至孝鼎力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蒋方平与被申请人广安玄至孝鼎力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广区劳人仲案〔2025〕175号),本委已依法裁决,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用其他方式无法有效送达仲裁裁决书,依照相关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作出的广区劳人仲案〔2025〕17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568.67元(大写:叁仟伍佰陆拾捌圆陆角柒分),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申请人;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安市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15日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