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玄至孝鼎力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向乾勇与被申请人广安玄至孝鼎力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广区劳人仲案〔2025〕196号),本委已依法裁决,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用其他方式无法有效送达仲裁裁决书,依照相关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作出的广区劳人仲案〔2025〕19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24年8月21日至2025年1月2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2874.99元(大写:贰仟捌佰柒拾肆圆玖角玖分),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申请人;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广安市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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