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5〕1751号)文件精神,经过乡镇推荐申报,区农业农村局择优选取了27个服务组织,建立了《广安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见附件),若有异议,请于8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广安区农业农村局402办公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 使用帮助
广安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26-2226738,举报邮箱:gaqyqzx@163.com
主办单位: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26-2222712 网站标识码:5116020013 蜀ICP备20007260号-1
川公网安备 511602025117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