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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广安区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08 10:37    访问量:     字体:【

为保障公共利益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拟启动广安市广安区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使用土地范围

(一)土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安市广安区官盛镇三层社区1组、8组,协兴镇牌坊村8组。使用国有未利用地位于协兴镇金狮社区7组。

(二)土地面积。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5.1407公顷(77.1105亩),使用国有未利用地0.0548公顷(0.822亩)。具体征收使用土地范围、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广安市烈士纪念园、全民水库抗旱保供引水工程,具体项目名称以发改批复立项名称为准。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2025221日起,由所在乡镇政府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开展实地勘测,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它事项: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202528日—2025220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确定的征地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告范围内的土地上抢种、抢栽各种经济作物及林(竹)木、花卉等;不得改变土地原状,不得新建水利、乡村道路等设施;不得抢修抢建房屋、圈舍以及其他构筑物;不得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改、扩建和加层、装潢等;不得转让和流转土地;除正常生育、婚嫁外,不得办理户口迁移和登记手续,以及其他有碍征地拆迁工作的手续。

凡在本公告之日后抢栽、抢种的经济作物、林(竹)木、花卉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水利、交通设施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栏予以张贴。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

20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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