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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4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9 14:47    访问量:     字体:【

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为加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川人社办发〔202073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年检工作,现就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41231日前取得广安市广安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不含枣山、经开区)

二、年检时间 

2025331日前。

年检材料

1.《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填报《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登记表并由法人签字盖章(附件1

3.教职工花名册,教师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相关的资格证书专职教师的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凭证兼职教师服务协议报酬发放情况等;

4.教学场地租用合同、房产证明或自有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报告提交及核验方式

各单位应于20253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交以上资料、所有资料须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报告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提交地址:广安区人社局307办公室(城北希望街2号)联系电话:0826-2259291

、相关要求

1.各职业培训学校要以年检为契机,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做到依法治校、诚信办学,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民办教育稳步健康安全发展,为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检查为合格的可继续依法办学检查为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因自身原因不愿继续办学的可主动向审批机关提出注销申请。我局将依法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并将年检结果和监督情况函告审批机关。

附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登记表.doc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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