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1人申请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8〕85号)、《四川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安区促进返乡下乡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安区府办发〔2019〕24号)等文件要求规定。现将申请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补贴项目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 |
1 |
邓铜林 |
511602******6396 |
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 |
10000元 |
10000元 |
合计:10000元 |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在此期间如有单位或人士有异议,请与区农民工服务中心联系,监督电话:8962580。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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