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广安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广安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重新投放方案》(广安区府办函﹝2024﹞17号)文件要求,现就受理广安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公司暨私营股份制公司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18:00前截止。
二、报名地点:广安区交通运输局309办公室安运股(联系人:李承洲,联系电话:0826—2242808)。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公司需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申请竞优选择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公司的公司提交《关于组建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公司的申请》;申请组建巡游出租汽车私营股份制公司的提交《关于组建巡游出租汽车私营股份制公司的申请》。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承诺。
(5)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在与个体经营者正式签订协议时,具有完善的符合国家、省、市、区行业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具备与其营运服务相适应的营运管理、安全、服务质量、信息化管理等岗位,并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管理人员且不少于7人。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或已租用的符合条件的办公场所及场地,办公场所不低于150㎡,停车场地不低于600㎡或按被管理车辆不低于15㎡/辆的面积配置停车场地。具备车辆卫星定位、音频视频监控装置等信息化管理平台。
四、资格审查
广安区交通运输局成立资格审查组,在报名时即对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条件的发放受理通知,涉嫌恶意竞争,收费标准明显低于服务管理运营成本的认定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广安市广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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