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一巡视组于2024年8月27日开始对广安区开展常规巡视。巡视对象为广安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定位,重点围绕“四个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即对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
巡视组受理信访的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至9月30日,巡视期间,巡视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20030294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邮政信箱:四川省广安市A011号邮政信箱;电子邮箱:scswxs1z02@sina.com;信访现场接待点:建新街22-7号区人民法院诉讼大厅正对面,接待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巡视组意见箱地址:建南路12号机关事务局楼下、区政府大门南侧50米处、建新街22号区财政局大门西侧50米处;微信反映方式:四川“码上巡”微信二维码(见左下角)。
根据省委巡视信访工作办法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转交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视组反映情况。
中共四川省委第一巡视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