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严格审核,根据《关于印发〈县级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建设规范〉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规范〉的通知》(川就局办〔2015〕21号)等文件精神,广安市广安区妇幼保健院、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便民服务中心、广安安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符合见习基地认定要求,拟认定为广安区就业见习基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在此期间如有单位或人士有异议,请与区就业局联系,监督电话:2353088、12317。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