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市教师服务中心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我区将于2024年3月22日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广安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广安区的中国公民。
2.驻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2.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3.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普通话要求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要求,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体检要求
申请人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于3月20日—6月17日期间,自行合理安排时间到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或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领取《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在体检表上贴好照片并参加体格检查,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负责每项体检的医生要在各小项目“医生签字”栏签字,各项目检查完成后,医院在综合各科室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在“体检结论”栏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在“体检医院意见”栏加盖医院鲜章,如未按照体检标准和内容体检、医院无“合格”、“不合格”结论及未贴照片、照片处未加盖医院鲜章等在网上确认时一律不予受理。体检报告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至指定位置,纸制体检报告由本人保存。(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体检表头注明“广职院”便于医院统计。)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申请流程
1.网上申报时间及申请人员分段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2日8:00至4月3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的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的人员。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所需提交材料,以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提示要求为准。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4.上传材料补充说明
(1)上传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广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按就读学校所在地类型申请,故可不上传此项内容。
(2)上传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出具专科三年的学业成绩单,并由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盖章,各系(学院)出具的成绩单无效。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严格按报名系统要求格式上传,确保显示正常、清晰。此照片用于后期办理证书使用。
5.网上确认
本次认定工作采用在线确认的方式,不用现场提交材料(特殊情况除外)。
(1)网上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确认时间:
3月26日9:00至5月6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确认时间:
6月4日9:00至6月21日18:00
(2)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6.领取证书
完成网上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通过的结论,证书制好后将委托邮局统一寄出,请申请人在系统详细填写收件人地址。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需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认定机构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线上或线下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申请人使用手册获取途径: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三)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和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26-2233326
监督电话:0826-2395516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4年3月20日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