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广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办法》(广市财建〔2020〕341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广安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造价咨询服务的监督管理,提高评审质量,提升评审效率。按照工作安排,我局起草了《广安市广安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文件的公平性和合法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相关单位、企业或个人若有意见、建议,请书面来函或发电子邮件至我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4日)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8262298802,邮箱:2411396789@qq.com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