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安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区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以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为抓手,全面推动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以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协同发力”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一是强化统筹引领。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区发展大局统筹谋划,调整优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职能职责及组成人员,修订完善工作规则与办公室工作细则,显著提升议事协调效能。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议题30余次,召开委员会会议部署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年度述法与专项督查,督促整改法治建设领域4类15个突出问题,推动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细落实。二是深化学法用法。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深化运用《广安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22部,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学习有机统一。邀请川大法学教授、省司法厅专家等,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法治政府建设等专题讲座6场次,通过“专家授课+实践解读”模式,持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三是法治护航发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法治赋能区域发展。印发《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将法治要求贯穿行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通过深化法治领域改革、规范涉企执法、落实“府院检”联动等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规范决策为核心,提升科学决策质效。一是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广安市政府行为合法性审查办法》等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把关作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审查重大决策、重大经济事项、招商引资协议等92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92份,提出意见建议485条。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二是决策目录动态调整。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为导向,系统化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34项并向社会公布,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年度推进实际优化完善目录内容,按规定报市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筑牢决策合法性根基。三是规范性文件闭环管理。专项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广安市广安区适度规模优质水稻和油菜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等3件文件清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名录库,实现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2025年,印发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资料全流程立卷归档。
(二)以法治赋能为牵引,创优营商环境生态。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惠企政策清单动态管理,归集省市惠企政策137项,更新区本级惠企政策12项。推广“网上办”“掌上办”模式,实现申请材料缩减40%,审批时间缩短30%。受理“川渝通办”2399件次,“跨省通办”1462件次,按时办结率达100%。持续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分层级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梳理,全面规范区、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要素,受理办件185879件,其中网上办件130710件,网办占比达70.32%。二是全链条提供法律服务。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法治需求,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赋能民营经济发展质效,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105次,帮助解决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等实际问题18个,为企业挽损13.5万元。深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走访企业366次,赠阅《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问题解答指引》等法律书籍400余册,发放广安区公共法律服务明白纸400余份,全面覆盖企业法治需求。三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加大重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552条,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9件,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提升涉企执法效能。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体系。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清理确认合法执法主体77个,规范电子执法证件管理,回收证件16个、办理换证14次、新发放106个。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强化重大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备案管理,累计审查备案案件87件,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程序正当。深化案卷评查整改,随机开展涉企执法案卷集中评查164件,发现并整改问题案卷41件,问题发生率同比下降25%。二是创新优化执法方式。推广“亮码入企”透明执法,累计生成“天府入企码”1679个,执法人员亮码检查1665次,实现涉企检查全程留痕可追溯。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进“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开展联合检查75次,行政检查同比减少2197次,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三是建强执法骨干队伍。精心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66人顺利通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执法能力建设等专题培训3次,全区重点执法单位全覆盖,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与业务能力。创新“伴随式”执法监管,开展全流程跟踪监督2次,引导企业参与执法评价,实现监督效能与执法质量双向提升。
(四)以化解争议为目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提升行政复议质效。全面推行“在线复议”,优化现场、邮寄等方式受理流程,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30件,受理203件,收案量同比上升161.36%。开展“以案促治”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纠错类行政复议决定,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35件,纠错率为18.72%。做实涉企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新收涉企行政复议14件,办结14件(转结3件),调解结案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2.95万元。二是强化行政应诉能力。区政府一、二审应诉案件68件,结案62件,针对重大疑难案件,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研究10余次,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前锋区人民法院研究解决行政执法问题30余次,组织政府法律顾问、有关单位会商讨论,审查证据50余次,为广安区避免经济损失1.2亿元。三是推进复议规范化建设。推动行政复议职能入驻区综治中心,方便群众就近办事。深化复调对接、诉调对接,构建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加强行政复议队伍业务能力建设,举办行政复议业务知识培训。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行政复议典型案例选评,上稿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月动态2次。撰写的论文“民营经济视角下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路径研究”获第十一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征文活动三等奖。
(五)以基层治理为根基,夯实法治建设底座。一是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聚焦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构建法治化纠纷解决体系。指导全市首家民商事调解中心规范运行,创新“调解+赋强公证”特色解纷模式,深化部门协同联动,累计成功调解案件3200余件,涉及金额约1.56亿元,相关经验做法被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等简报杂志刊载。强化调解品牌培育与队伍建设,打造刘斌、李凤君个人调解工作室特色品牌,邀请重庆市“老马工作室”马善祥等行业专家,开展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3场次,持续提升基层矛盾化解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二是筑牢平安建设防线。坚决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严打各类违法犯罪,立刑事案件426件,现案破案率达81.2%,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立案侦查十类黑恶案件14件,涉黑恶案件100%侦破。深化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畅通网上信访、来信来访等渠道,累计受理各类信访事项1636件,按期答复率99.77%,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就地化解。三是深化全民普法教育。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持续深化“法律七进”,打造“法小安”“法润乡村小喇叭”等普法品牌,开展“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300余场次,发放宣传手册及物品3万余份,覆盖群众4万余人次,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508名,打造紫云台小区、悦来镇中合村法治文化阵地2处,悦来镇中合村纳入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省级推荐名单。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个别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决策质效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部门决策前期准备不够充分,存在材料提交不齐备、审批流程衔接不畅、跨部门协调滞后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决策质效。
(三)行政执法还需进一步规范。个别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业务素养有待提高,存在程序意识淡薄、裁量标准把握不精等问题。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适用场景不够广泛,“首违不罚”等制度落实不够充分,执法温度与刚性平衡不足。
(四)法治保障还需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城乡分布不均衡,难以充分满足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多元法治需求。基层法治专业人才短缺,难以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需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着力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健全学法用法制度,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实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着力提升行政决策工作质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立改废释”动态调整机制,常态化开展文件清理和后评估工作,确保制度建设贴合实际需求、具有可操作性。强化决策前期协调联动,优化材料报送和审批流程,保障合法性审查充足时间,不断提升决策质量与效率。
(三)着力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建设。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适时充实执法力量,多形式开展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规范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深化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扩大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适用范围,推广“说理式执法”,平衡执法力度与温度,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四)着力完善法治服务供给体系。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加大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投入,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建设,提升服务覆盖面和响应效率。建强“法律明白人”队伍,完善选拔培养、业务培训、激励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打通法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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