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5〕12号)文件精神,聚焦《广安市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重点任务,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较好完成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主责主业,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精准有力。紧扣农时与安全底线,于春耕关键期部署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组建专项工作队伍,贯彻省、市、区专项治理精神,自2月起对全区农资经营主体实施“拉网式”排查。全年通过严格执法,在农药、种子、渔政、动物防疫等核心领域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5件,罚没款6.7万元,形成有效震慑。执法方式上,统筹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现场检查等多种手段,全年完成行政执法总数448件,其中现场检查190件、双随机检查5件、专项检查16件、入企检查130件(含“扫码入企”16件),行政许可200件,行政确认3件,确保了监管的广度与深度。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全年向区司法局报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1件。
(二)牢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贯彻执行《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范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着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按要求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坚持法律顾问参与局党组行政决策事项,2025年法律顾问出具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意见书3件,审查合同19件,参与会议事项2件,出具律师函1件。
(三)紧扣常态长效,行业治乱与扫黑除恶纵深推进。将扫黑除恶与行业监管深度融合,建立月度排查机制,覆盖农业行业领域,全年组织排查150余次,有效挤压乱象滋生空间。2025年2月17日收到区扫黑除恶办交办的《关于游某某实名举报线索的交办函》1件,我局成立专项核查组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并对游某某诉求进行解释回复,游某某表示认可。
(四)夯实队伍根基,执法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力推广电子行政执法证申领与“亮证执法”,推动执法身份数字化、规范化。全年组织19名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与考试,13人通过,队伍持证率与专业能力得到巩固。依托“法治教育网”“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平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自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教学视频,并按照市局要求实时学习“绿剑论坛”农业领域专项课程,持续为执法人员“充电赋能”。
(五)拓展普法维度,乡村法治社会根基持续筑牢。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12月5日,区农业农村局联动花桥镇人民政府在花桥场镇开展“宪法进乡村”主题活动。宣传内容不仅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根本大法,更精准配送《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明白纸》《“订单农业”防骗明白纸》等实用法规指南,实现普法宣传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经营风险防范无缝对接。2025年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资料2000余份,直接服务群众数千人,有效提升了涉农主体守法用法和自我保护意识。
(六)健全决策机制,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局党组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会前专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自觉用以统领农业农村法治实践。完成《广安市广安区村级简易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广安区府办规〔2024〕3号)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并主动修订出台《广安市广安区村级简易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稿)》(广安区府办规〔2025〕2号),确保制度时效性与实用性。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报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件、《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目录》2件,按要求对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决策内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初审。配合区行政审批局梳理《广安市广安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及时更新“一体化”平台事项,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动态化管理。按照省、市、区关于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部署,修改完善《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共三批,其中农业农村领域配合事项19项,收回事项23项。
(七)多元化解纠纷,法治实践效能得到切实彰显。依法履行行政诉讼应诉职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彭某某信访事项,并对原告彭某某诉被告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积极应诉,主动回应司法监督。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首例土地纠纷案件,标志着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从“建章立制”迈向“实质运转”,为我区化解复杂农村土地矛盾开辟了专业化、法治化新路径,成为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
二、存在的不足
(一)执法能力建设存在“温差”。部分执法人员对复杂法律适用问题的处理能力尚有欠缺,“教科书式”执法与应对复杂现实情境之间存在能力鸿沟。法制审核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普法宣传效能存在“落差”。宣传方式仍以集中发放资料、现场宣讲为主,对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手段运用不足,对青年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吸引力不够。普法内容的“供给侧”与农民群众的“需求侧”匹配精准度有待提高。
(三)协同共治格局存在“差距”。与市场监管、司法、公安等部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惩戒方面的制度化协作机制尚不健全,跨领域复杂案件的查处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杜海波同志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强化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专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构。将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列入年度经费开支计划,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目标。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将“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体研究。及时公布政务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带头严格执行《机关工作管理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三是带头学法用法。严格践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要求,带头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四、下一年度工作打算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实施执法能力强基提质。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聚焦新修订法律、执法实务、案卷文书制作规范等内容开展定向培训,力争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学习覆盖率达100%。
(二)打造智慧普法浸润赋能。针对土地承包流转、农资网购、合作社运营等热点问题,开展“订单式”“案例式”普法。计划线上线下普法活动“双管齐下”,培养各类经营主体和农户诚信守法、依法经营意识,提升其运用法律维护权益的能力。
(三)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大力宣传并支持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制高效运行,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化解体系。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队伍建设,降低行政行为被纠错率。
(四)深化跨部门协同监管。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推动建立农资质量、农产品安全、农村宅基地等领域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成功开局运行是今年法治建设的一大亮点。下一步,我局将协同相关部门,总结推广首案经验,完善仲裁规则与执行衔接机制,切实为赋能乡村治理、维护农民权益发挥实效。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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