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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个人垂钓政策

来源:岳池县 发布时间:2026-02-10
  • 岳池县个人休闲垂钓的相关政策,比如对钓具的规定、禁止垂钓区域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岳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天然水域全面实施禁捕的通告》和《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岳池渠江水域为禁渔区,常年禁止垂钓;其它天然水域除禁渔期(每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外,允许一人一杆一线、钩尖数不超过2个进行休闲垂钓;垂钓者每人每天垂钓期间,留取的钓获物总重量不得超过2.5千克,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禁止使用多杆(含2根杆及以上)、多线多钩、长线多钩、一线多钩、各类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等钓具钓法;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窝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