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职工医保?
灵活就业人员欠费3个月(含)内的,可到医保业务经办大厅申请补缴,连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欠费3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不能补缴,可在集中缴费期办理次年参保,设置待遇等待期6个月。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 使用帮助
广安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26-2226738,举报邮箱:gaqyqzx@163.com
主办单位: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26-2222712 网站标识码:5116020013 蜀ICP备20007260号-1
川公网安备 511602025117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