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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需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如何办理转移接续?

来源: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12-08

参保人员已连续2年(含)以上参保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补缴基本医保费,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追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