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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 2025-07-14 14:56
  • 来源:广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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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2.事项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办理材料本人社保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4.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5.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6.结果送达发放至本人社保卡发放

7.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8.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希望街街道-2号,详细地址:广安区希望街2号区人社局2楼失业保险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0826-2343676

11.监督投诉渠道082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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