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 2025-02-18 09:38
- 来源:广安区教科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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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享受“三免一补”政策,即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一、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
(一)享受对象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生
(二)补助标准
公办学校据实免除,民办学校学生同步、同标准享受“三免一补”政策(不含自愿征订教辅类资料费)。
(三)申领流程:入学直接享受。
二、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一)补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将特殊困难群体学生纳入资助。一类是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央下发的特殊群体和扶贫部门认定的监测户家庭(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学生和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学生、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户学生、残联认定的残疾学生、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子女及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子女、区总工会认定的城镇困难职工子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二类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①家庭突发重大事故致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②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困难学生;③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致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④家庭经济困难单亲家庭学生;⑤学校认定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二)补助标准
1.贫困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生625元/生·期、初中生750元/生·期;
2.贫困非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生312.5元/生·期、初中生375元/生·期。
(三)申领流程
个人(或家长)向学校申请→学校对学生学籍等信息初审→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打卡发放至受助学生本人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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