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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的通知

  • 2023-03-27 11:14
  • 来源:广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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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民办学校,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

为营造良好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条件,有效防范流感等各类传染病爆发流行,保障学校饮用水安全,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开学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组织抽查辖区内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育机构)。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联合成立督导组,赴学校开展督导工作。

二、检查时间

33—310

三、督导组成员

(一)督导1

组长:秦俭平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员:徐英胜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李大忠 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计财股工作人员

刘文波 区执法大队中队长

李国辉 区疾控中心免规科科长

检查范围:抽查辖区内城区学校

车辆安排:区卫生健康局安排

(二)督导2

组长:何晓嵩 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副局长

员:黄宏 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计财股负责人

蒋成伟 区卫生健康局疾控股股长

姜建华 区疾控中心监测科科长

刘文媛 区疾控中心传防科科长

勇 区执法大队中队长

检查范围:抽查辖区内乡镇学校

车辆安排: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安排

四、检查内容

(一)传染病防控工作

1.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学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卫生室(保健室、健康驿站)设置情况、开学前7天健康监测、环境消杀、物资储备、疫情处置应急演练等内容,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学校“两案九制”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传染病报告、师生晨午检、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复课证明查验(特别是学校结核病)、健康管理等九项制度,以及托幼机构儿童健康检查、卫生消毒、预防接种查验、健康教育等卫生保健制度的具体落实情况,严防严控各类传染病在校园暴发流行。

(二)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学校及托幼机构做好自备供水、管道分质供水、二次供水,以及直饮水设施卫生防护、水质消毒与检测、涉水产品索证等卫生管理工作情况等,确保学校及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三)学校及托幼机构自查工作

今年春季开学,按省上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自查。已试点的学校,可根据原账号和密码登录完成自查;初次参加自查的学校,登录四川智慧卫监平台学校卫生自查系统进行注册并完成自查(学校登录网址:http://scwsjd.gdzyxx.com:8899/netApply/)。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确定一名学校(托幼机构)卫生自查工作联络员,负责自查工作。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按照要求应在2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对自查效果好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可适当降低现场卫生监督频次;对自查较差和弄虚作假的学校及托幼机构,将加大现场监督执法力度,并进行通报。

(四)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工作

1.学生健康体检档案。一是学生每年1次健康体检;二是儿童入托幼机构前体检(入托体检);三是高(职)中、寄宿制初中入学前体检(入学体检)。严格按照体检项目,规范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完善学生健康体检档案。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落实学校结核病放空管措施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的通知>》(川卫重传函〔202222号)要求,组织开展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做到新生入学必检、转入必检。

2.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根据体检结果,按规范开展近视眼、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等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

(五)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

大力推动落实《四川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入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2558号)和《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全力做好幼儿园学生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的通知》(广市卫发〔202080号)精神,开展普查监测”“两项达标”“常态教育等八项行动,确保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及课桌椅配备达到相应卫生标准,每年开展两次视力监测,建立健康电子档案,促进眼健康知识普及,提高爱眼护眼意识。

(六)健康教育工作

1.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每周1课时,突出抓好新冠肺炎、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狂犬病、手足口病、季节性流感、水痘、腮腺炎、痢疾、诺如病毒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

2.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3.每学期开展1次健康生活方式、营养和慢性病预防知识教育和宣传活动,做到有教学计划、教材、教案、活动影像资料、测评试卷及成绩、心得体会、工作总结。

(七)学校卫生工作档案管理工作

各学校应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学校卫生工作档案管理工作,每学期按目录归档成册,妥善保存。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季开学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区疾控中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做好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控制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督促学校加强管理,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应急保障预案,采取措施消除卫生安全隐患,有效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二)强化部门协作,突出检查重点

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联系协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及指导辖区内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等工作,确保检查实效。督促学校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做好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踪登记、病后复课查验、疫情报告等规定,严防严控各类传染病在学校暴发流行。及时整改学校卫生安全隐患,并将监督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强化整改落实,务求工作实效

各督导组要认真对照检查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并提出整改意见,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特别对2022年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中发现问题或给予行政处罚的学校要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要充分发挥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抓手作用,确保季开学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要加强对全区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四)强化工作总结,及时报送信息

各督查组于311日前将辖区内春季开学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和春季开学检查卫生安全情况汇总表(附件)word+电子扫描件分别报送区卫生健康局、区教科体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区卫生健康局:仇敏18382681820

QQ邮箱:1125380170@qq.com

区教育体育局:李大忠13541541268

QQ邮箱:1031075260@qq.com

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健康局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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