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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示  

  • 2024-03-05 10:06
  • 来源: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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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遴选公告》要求,按照发布公告、自愿申报、乡镇初审、区级评审认定等程序综合测评,拟确定广安春哥稻香生态农业家庭农场、广安区浩建种植家庭农场等两家新型经营主体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公示如下:

一、拟支持主体

广安春哥稻香生态农业家庭农场、广安区浩建种植家庭农场。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即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在工作时间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馈。

联系电话:0826-2235936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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