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安区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
- 2024-03-05 10:07
- 来源: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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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编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安区位于四川盆地东北部、华蓥山中段西侧、长江二级支流渠江西岸,幅员面积1027.8平方公里,幅员面积1027.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85万亩,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辖19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238个村、94个社区,总人口89.8万,其中农户18.19万户,农业人口52.5万,属典型丘陵农业大区,素有“金广安”的美誉。广安区是首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是广安龙安柚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是四川省首批脱贫摘帽区,是全国最大的红心柚生产基地、第一批四川省优质柚子生产基地、四川省优势特色效益农业柚子基地、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四川省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区、全国生猪调出大区、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首批天府旅游名区。
二、家庭农场发展基本
纳入家庭农场名录库管理1402户(已实现应录尽录),其中:工商注册登记 466户、符合条件的规模户 936。已实现 100%(19个)的乡镇、58.82 %(140个)行政村、26.62%(568个)村民小组中有家庭农场。共有家庭农场各级示范场 247户,其中:省级示范场 23户,市级示范场 77户,县级示范场145户。已实现68.42%(13个)的乡镇有省级示范场,56.72%(135个)的行政村有示范场。
三、工作目标
2022年,全县拟在2134个村民小组新增家庭农场50户, 在238个行政村新增县级示范场52户。累计达到 30.18%(644个)的村民小组有家庭农场 1450户,65.12%(155个)的行政村有示范场323户(其中县级示范场 197户、市级示范场96户、省级示范场30户)。
四、支持政策
(一)项目支持对象。按省厅要求项目对象须从储备库中遴选,经业主自愿申报、乡镇初审、专家评审及公示的程序产生,广安区2022年支持家庭农场示范工程、培育工程建设补助对象共13个。(详见附件)
(二)支持环节。培育工程:支持适度扩大规模,引进良种,完善基础设施,购置生产性装备,建设农业废弃物处理设施等。示范工程:支持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改良提升产品品质,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冷链物流),促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能力和带动能力。
(三)建设内容、补助金额。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建设13个,各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中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一览表具体详见附件。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为:示范工程一类20万;培育工程一、二类每个补助10万元,共计140万元。
(四)农场主教育培训(含辅导员)。一是建立家庭农场辅导员制度。出台了《广安区家庭农场辅导员制度》及《广安区家庭农场辅导员管理细则(试行)》,家庭农场辅导员利用技术培训、上门指导、电话微信答疑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及时为实施项目的家庭农场提供辅导服务助力家庭农场发展。二是强化农场主能力提升。统筹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家庭农场培育工作,坚持优先培训家庭农场主及其成员,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实训为主”的培训方式,巩固和提升家庭农场人员综合能力。
(五)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按照省、市农业部门要求,为指导家庭农场规范家庭农场内部管理及发展,引导家庭农场加强内部管理,我区开展了标识标牌树立及制度上墙等建设。指导实施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的农场主按照统一模板,规范树立家庭农场标识标牌及管理制度上墙;同时指导家庭农场填写《广安区家庭农场工作记录》,推广注册、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APP,以此规范家庭农场主要事务记录。
五、项目进度安排要求
(一)方案编制(2022年8月25日-9月30日)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实施主体按要求编制各自实施方案交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后,编制全区项目总方案,于9月19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后实施。
(二)项目实施(2022年9月30日-2022年11月底)
各实施主体按照区农业农村局上报后的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实施。
(三)项目验收(2022年12月1-20日)
项目建设竣工后,各实施主体向所在村委会、乡镇政府提出验收申请,验收程序为家庭农场进行自查验收、村级两委先进行初步验收并填制验收表、乡镇组织复查、填制验收表并张榜公布验收结果、乡镇验收合格后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区级验收、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提供的验收资料目测核实验收。
六、项目资金管理
实行“先建后补”的办法,严格实行项目“专帐”和区级部门报账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及时足额到位,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经区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及村两委验收合格后,实施主体提供项目对应的正式发票及相关项目资料交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家庭农场,做到项目建成一批,组织验收一批,财政补助发放一批。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股室人员为成员,负责项目建设实施的指导工作。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指导等方式,详细了解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督导解决项目实施中具体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严格考核机制。严格按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项目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先建后补的办法,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家庭农场项目实施进展进行监督检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项目实施进度慢、管理不规范、实施效果差的家庭农场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规范项目管理。严格坚持项目建设质量技术标准,加大督查督导和指导力度。努力确保当年建设,当年使用,当年见效。积极推动生产设施设备的综合利用,避免闲置浪费,切实提高使用效率。
(四)搞好督导总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项目实施区域,采取听取汇报、现场考察、与当地群众交流的方式,详细了解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督导解决项目实施中具体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树立发展标杆,多渠道多形式遴选宣传一批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广安区2022年家庭农场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一览表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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