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安市广安区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实施方案
- 2024-03-05 10:02
- 来源:广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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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逐渐引导种植农户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意识,明确常年抛荒地、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鼓励农民采取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通防统治等综合措施,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实现“藏粮于地”。
1.优化整合、注重绩效。整合相关农业补贴资金,进一步明确政策目标,突出工作绩效。
2.区级指导、乡镇实施。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做好政策指导,充分发挥区、乡(镇)两级政府主导作用。
3.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补贴发放全过程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补贴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我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村组集体地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被确认的耕地给予补贴。
(二)补贴依据
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二轮承包面积中的耕地面积为依据,核定补贴面积。农户、村组的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或协议中未明确的,补贴资金仍由土地承包权者享有;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必须上报乡镇农技站、财政所备案,作为补贴发放凭据。
(三)补贴标准
区财政局根据当年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金额及各乡镇汇总面积确定补贴标准。
三、工作安排
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通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以下简称审批系统)运行,加强农户补贴信息及资格审批管理,实现资金发放全流程在线实时监管,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
(一)村(社区)。按照登记核实—信息录入—线上线下公示—上传图片—提交申报程序,以村(社区)为单位完成辖区内应享受补贴对象的基础信息的登记、核实工作,并将补贴对象基础数据信息录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完成基础数据的申报备案。录入完成后,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线上公示,并打印公示表进行线下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线下公示图片上传系统,再提交申报镇乡(街道)。
(二)镇乡(街道)。按照抽查—线上线下公示—上传图片—提交程序,镇乡(街道)按要求抽查当前批次中补贴面积排名前20名和后20名的农户,每个村(社区)抽查不少于3户;抽查完成后,以镇乡(街道)为单位进行线上公示,并打印公示表进行线下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线下公示图片和抽查图片上传系统,再提交区级。
(三)区级。按照抽查—上传材料—提交程序,区级按要求抽查当前批次中补贴面积排名前30名和后20名的农户,抽查本批次20%的镇乡(街道),每个镇乡(街道)10%的村(社区),每村(社区)不少于5户。抽查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局上传相关抽查材料,再提交区财政局。
(四)补贴标准测算。区农业农村局会商区财政局根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资金规模和全区核实补贴面积统筹确定全区统一的补贴标准。
(五)补贴资金公示。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将补贴标准下达到各镇乡(街道),各镇乡(街道)按照下达的补贴标准将资金分配核算到补贴农户后,将补贴资金进行乡村两级公示,两级公示主体均为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村(社区)级公示以村(社区)为单位选择不少于3个群众集中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补贴资金发放。区农业农村局对镇乡(街道)报送的兑现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后,将补贴资金划转到兑付银行。同时,区农业农村局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基础数据导入“广安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生成打款文件,及时兑付银行批量发放到补贴对象“社保卡”账户。
承兑银行在每批次打款后,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反馈打款信息。因补贴对象提供的信息有误造成补贴资金发放失败的,承兑银行应在次日内将发放失败资金转回区农业农村局,并将发放失败人员信息标注后通过平台反馈给农业农村局,再由农业农村局反馈给各镇乡(街道),各镇乡(街道)应在7个工作日内,核实发放失败的原因,重新修正、完善相关信息后,再重新发放。
因补贴对象个人原因当年无法修正、完善的,各乡镇应做好台账和动态管理。对各种客观原因导致当年不能兑付的补贴资金,待解决客观原因后,及时按程序补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落实专人负责,共同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农业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补贴制度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二)加强政策宣传
各乡镇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并印发补贴政策告知书发放到农户。乡镇、村两级要发动基层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宣讲政策,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赢得广大农民群众及基层干部的理解与支持。
(三)规范操作程序
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做好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补贴资金发放必须全部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信息系统操作,直接发放到农户“一折通”存折。补贴资金发放全过程必须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也不得抵顶其他任何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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