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对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3.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对城市综合管理的意见,办理有关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来信来访,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议案、建议、提案;受理涉及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举报投诉。
4.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城北片区和官盛新区城市范围内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
(二)2017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1.立足本职,强化治理,市容环境秩序明显改善
市容秩序和环境是城市的名片,我局针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治理、疏堵结合、管罚并举的原则,运用数字化、移动执法等多种管理手段,在日常巡查管控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严管重罚,长效管理,切实解决城市管理顽症,努力创建优美城市环境。
(1)开展占道经营集中整治。对市场、小区、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沿街叫卖等行为分时段进行集中整治,定期开展夜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夜市大排档、烧烤摊的巡查治理。全年共开展集中整治35次,规范劝导流动摊贩9000余起,劝导骑门占道经营2300余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400余份,暂扣物品970余件,行政处罚(简易程序)78起,收缴罚款2000余元。
(2)开展在建工地集中整治。一是严格巡查,落实在建工地专人巡查制度,对在建工地有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无违规建设情况、出入口是否硬化、是否有冲洗设施、是否配备保洁人员、裸土是否覆盖、材料是否摆放整齐等情况认真进行巡查,全年共参加放验线5起,巡查在建工地230余次,发现问题50余起,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5起,责令工地出入口硬化并安装了冲洗设施13起。二是严格执法,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未整改的单位严格执法,依法查处了“碧桂园翡翠湾”、“龙腾小区”“金山·香江国际”等违法建设案件7起,环保类违法案件8起。强制拆除3起。罚款收入79.32万元。待处理的“爱众·领域”、“安得·城市之都”违法建设案件2起,其中近期拟对“爱众·领域”一案作出行政处罚。
(3)开展违章搭建集中整治。重点加强对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群众反复投诉以及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等各类违法建设的拆除和整治,确保各类违法建设及时查处率达90%,新建违章搭建及时查处率达100%。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及厉行法治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整治辖区范围内违法建设,遏制乱搭乱建之风,依法强制拆除城北大市场及市场街内违法建筑6000余平方米。全年共查处违章搭建500余处,依法拆除违章搭建面积15000余平方米,有效地打击了违法建设行为。
(4)开展噪声污染集中整治。一是加强巡查管控,严格控制坝坝舞娱乐活动和建筑工地作业时间,及时制止各类商业噪声扰民行为,重点查处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噪声扰民行为,查纠率达100%。二是对建筑工地、城北体育场、群众露天集中娱乐点、学校周边等易产生噪声的区域和地段进行重点治理,加强巡查管控,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三是中高考期间,劝导广大群众暂停广场舞等一切产生噪音的娱乐活动,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严禁建筑施工,暂停室内外装修等产生噪音污染的行为。
(5)开展户外广告店招集中整治。重点清理城区广告、牌匾,使其用字规范、整齐美观,广告店招设置要求统一审批,达到“三齐”标准。依法拆除陈旧、破损、不规范的广告店招牌,清理一店多招、落地店招,不断提升广告店招的档次和品位。全年共排查违法广告店招953起,清理落地广告店招230余起,拆除广告店招235起。
2.转变观念,服务优先,为民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1)不断提升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一是严格按照权力清单,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对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条件、要求、程序逐一梳理、规范,并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政务服务窗口按照审批事项要求,制作格式文本、办事指南、示范样本,避免多跑冤枉路。二是加强对已审批的事项巡查监管,及时发现、查处不按审批内容运行的各类事项。目前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95件,办结295件,其中:临时占道250件(收缴占道费94440.6元)、户外广告设置12件、建筑渣土运输13件、城市道路挖掘20件,按时办结率100%。查处超审批内容事项20件,纠正9件,处罚11件,做到了审批事项的公平公正。
(2)不断提升处理举报投诉的质量。加强领导,细化措施,不断加大督查督办及落实力度,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有效地促进了改革、发展和稳定。2017年,我局办理国家信访交办件6件。区信访局批转的“市长信箱、区长信箱”、“人民网”案件17起。12345平台信访案件350余起。办理致电我局投诉电话500余起,直接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市容和环境卫生等问题74起,受理率100%,办理率100%,群众满意率98%。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百日攻坚效果彰显
6月至8月,我局按照区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我局牵头的六大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1)城区停车难治理。督促改造国税局家属院、北辰水郡、和平花园、正元星辰等多个小区生态停车场,增设停车位400余个。督促改造环城北路停车位200余个。有效规范了城区停车秩序。
(2)三场一部治理。排查洗车场21家、卖车场13家、修车场22家。组织开展联合整治6次,劝离乱停乱放机动车260辆,三轮车、电动车1150辆,现场整治违法占道经营60余起,关停未达标洗车场2家、货运托运部1家。
(3)小区环境治理。督促责任单位对电梯、路灯、健身器材、井盖、摄像头、绿地内的消防栓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巡查、年检编号和维护处理。组织电梯隐患应急演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各1次。组织了辖区内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社区干部、业主委员会参加的电梯安全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3场次。拆除地面违法搭建25处,制止安装和拆除违规防护栏80余起。
(4)市容秩序治理。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特色街区、市场商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车站周边专项整治,查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油烟噪音污染等城市乱象5000余起,取缔违规夜市7个,解决体育场夜市噪音扰民、政府大道烧烤油烟污染、建平市场乱象等市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10余个。
(5)违法建设治理。积极会同规划、住建、爱众股份等部门,采取停供水电气、暂缓办理产权等强制措施,依法治理违法建设,强制拆除北辰水郡、运管所家属院、翠屏书院、新南门市场等违章搭建60余处。建立违法搭建治理协作机制,督促物业公司、购房业主签订《装修协议》《无违法搭建承诺书》。
(6)车站周边环境治理。整治车站周边门市占道经营100余起,劝导流动摊贩200余起,劝离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400余起,有效治理了车站周边脏乱差现象。
4.领导牵头,专人办理,环保督察事项圆满完成
自8月7日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入驻四川以来,我局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4件,办理市区环保督察信访件5件,信访件接件多、压力大、任务重。一是坚持领导包案,成立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每件信访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无一件超期和退件。二是坚持“专人专案”。从领导、执法大队,再到具体承办人员,逐一明确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坚持现场办理。针对每件信访件,均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综合研判,制定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整改,保持高压态势。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集中开展油烟、噪声、扬尘、水污染专项整治,切实改善城市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
5.全体动员,充实一线,复查验收顺利过关
为了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复查顺利过关,全局干部职工战白天、斗黑夜,全力以赴,全面履职,确保“不丢一分”。一是全面梳理指标体系。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指标》,对涉及我局的指标进行逐条逐项梳理,掌握测评标准,明晰工作重点。二是全面开展公益宣传。深入开展“千名党员干部进街道,共建文明社区”活动。深入联系小区开展入户调查,入户宣传836户,发放《问卷调查》1650余份。深入街道、社区、公园、广场发放《市民手册》等宣传资料1000余册,张贴公益广告1500余张。三是重点打造迎检点位。全方位打造我局牵头负责的7条主次干道、3个公共广场、2条主要商业大街。四是全面落实迎检责任。复查期间,每位局领导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全部下沉一线,靠前指挥,到责任街道巡检、督促指导。机关股室人员全部到街面一线值守。各大队全员上岗、全天保障,市容管控效果明显。五是创新工作举措。过去,每次全国文明城市检查、复查都责令流动摊贩待业,并安排摊主上街充当文明志愿者,每次累计开支6万余元,而今年的复查取消了该笔支出。
6.现场研究,高标定位,提案办理质量成效显著
2017年,我局主办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20件。为了保证办理质量和效益,严格按照《广安区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坚持“三访”办理,强化现场办理,确保办理时效和流程规范。截至目前已办结4件人大代表建议、20件政协提案,上级交办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全部办结,征询代表、委员意见24人次,全部满意。
7.加强引导,提升理念,物业服务水平再上台阶
一是实行外来企业登记备案制度,建好企业档案。目前,我局已有11家物业公司进驻25个小区,其中1级资质2家,2级资质3家,3级资质5家,暂定3级资质1家。二是多层次地宣传普及物业知识。每月入社区开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活动。组织小区迎接区人大对改造停车位的调研活动。组织办事处及辖区内社区在我局召开“物业管理相关知识”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培训会。三是培养壮大物业公司,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去年培育的西城和馨思源2家物业服务公司,已被商务局纳入了规上服务企业,我局目前共培育6家在库规上服务企业。指导在库上的西城、馨思源、静园、升辉、天顺、亿龙6家物业服务企业做好联网直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确保数据质量。四是部门社区联动,化解小区矛盾。我局与公安、办事处、社区联动调解凉亭江景小区、香江国际小区等物业纠纷6起。五是加强巡察考核,督促问题整改。安排专职人员巡查小区1200余次,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70余份,督促物业公司整改问题300余起。有效改善了小区生活环境,提高了物业公司服务质量。
二、部门概况
广安市广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6年6月份正式挂牌成立,属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广安市广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860.7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60.7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6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广安市广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城市综合管理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各执法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5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各执法大队日常运转,主要包括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公务员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公务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715.2万元,主要用于:协管人员工资,按照规定标准为协管人员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9.5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公务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具体明细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