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二、机构设置……………………………………………………2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9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0
第四部分附件…………………………………………………13
附件:广安区人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13
一、部门概况……………………………………………………13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15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15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19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综合管理全区各类社会保险工作。制定完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各类基金运营的行政监督工作;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广安区(回广安区)工作或定居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和实施公务员制度,贯彻落实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培训、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政策和规章。
10、综合管理区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拟订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11、依法承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4、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5、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重大教育活动扎实深入。通过快速响应、多措并举。真改真做。坚持精心筹划组织实施,推动主题教育持续深化实化。二是就业创业工作成绩喜人。通过搭建平台提供就业岗位,举办“春风行动”、南浔—广安东西部劳务协作专场招聘、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创业服务系列活动等,全区在城镇新增就业、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返乡下乡创业吕牌培训等工作成绩喜人。三是社保经办服务卓有成效。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实现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四是人事人才工作稳步推进。完成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及新增接收人事档案、调出人事档案工作、补充完善人才信息库个人信息等工作。五是劳动关系协调扎实有效。创新“一案五调”工作方法,柔性化解劳动争议,以最小的成本、最快的效率化解纠纷在基层、解决矛盾在萌芽,实现了服务企业发展和保护劳动者权益“双维护”。六是农民工服务保障到位。出台《农民工服务保障三十条措施及工作方案》、《促进返乡下乡人员创业二十三条措施》等文件,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促进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七是脱贫攻坚政策落地落实。积极推进就业扶贫、加强落实社保扶贫、全力做好结对帮扶。八是“三抓”工作取得进展。根据全区“抓政策、抓项目、抓资金”支持工作安排,我局积极与省、市对口部门联系,主动汇报各项业务工作,力争得到更多支持。
二、机构设置
区人社局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机关1个、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区人社局机关、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纳入广安区人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广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广安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176.06万元、支出总计1041.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74.19万元,增长31.82%;支出总计增加229.77万元,增长22.0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176.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6.06万元,占99.1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占0.85%。(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0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73万元,占67.93%;项目支出334.17万元,占32.07%。(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76.06万元、支出总计1041.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74.19万元,增长31.8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29.77万元,增长22.0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0.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3%。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8.04万元,增加21.9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0.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万元,占0.43%,公共安全支出0.8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53万元,占63.79%;卫生健康支出28.09万元,占2.7%;农林水支出318.53万元;占30.62%;住房保障支出24.72万元,占2.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40.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428.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1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支出决算80.87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31.58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退休(项):支出决算58.78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32.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14.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支出决算2.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4.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16.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7.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24.7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7.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4.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3.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45.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事求是安排公务活动,从严从简降低接待成本,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人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完成预算4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56万元,下降25.92%。主要原因是实事求是安排公务活动,从严从简降低接待成本,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个批次,17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人社厅交叉检查接待等10批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7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广安区人社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47万元,比2019年减少9.61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严控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人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是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区人社局有下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机关1个、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区人社局机关、区人力资源社会事务中心、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综合管理全区各类社会保险工作。制定完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各类基金运营的行政监督工作;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广安区(回广安区)工作或定居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和实施公务员制度,贯彻落实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培训、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政策和规章。
10.综合管理区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拟订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11.依法承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4.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5.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核定编制31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5名。目前实有在职人员31人,退休人员2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初年结转11.6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76.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6.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总支出104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93万元,项目支出334.97万元;年末结转资金145.8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4.5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预算调整数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为后期追加2020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4.5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决算为0.8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预算调整数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为后期新增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项目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663.53万元,年初预算347.15万元,完成预算的191.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后期追加2020年省级财政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广市财社[2020]799号)113.8万元和2018年、2019年绩效目标奖励218.6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28.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决算为24.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农林水支出:决算为318.53万元,年初未做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后期追加了(转就业局)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
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决算数为1.73万元,年初未做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后期追加了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直达资金)1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的预算原则,编制2020年本级部门预算,根据“预算控制与部门细化相结合”的原则,真实客观编制了2020年部门预算。经财政部门批复,形成了最后的部门预算。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收入39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96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4.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万元。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11万元,考试报名费、职称评审费、职业技能鉴定费6万元,社保大厅运行经费30万元,租金收入1万元。广安区人社局严格按财政部门要求按月填报用款计划,录入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单位用款实际支出。随时关注预算执行进度,专项资金低于进度的,及时加快工作进度,在严控项目审核的基础上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基本支出高于进度的,及时汇报分析原因,砍掉不必要开支,压缩可节约的开支。
(二)项目预算管理。
1、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经费:该项目支出决算0.8万元,年初未预算,决算超过预算原因为后期追加劳动监察工作矛盾化解经费。
2、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该项目收入支出决算11万元。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预算完成率100%。
3、档案数字化建设:该项目支出决算2.91万元,年初未预算,决算超过预算原因为该项目为上年结转项目,上年结转11.65万元。
4、东西部协作项目:该项目支出决算318.53万元,年初未预算,决算超过预算原因为该项目为后期追加(转区就业局)2020年浙江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315万元和贫困户务工就业奖励补贴资金3.53万元。
5、抗疫支出:该项目决算支出1.73万元,年初未预算,决算数超过预算原因为该项目为后期追加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直达资金)。
(三)结果应用情况。
广安区人社局针对评价结果,通过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等方式不断优化预算管理。同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机制,将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政策支出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广安区人社局圆满完成了各项年度目标任务,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达到全市平均数。开工项目总包企业直发工资达到90%。总包企业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达90%。总包企业和业主建立做实工资专户达90%。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无欠薪达100%。
(二)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
2.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合理合规使用各项资金,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规程,使制度管用、有效,覆盖全部业务和全过程。
3.健全权利制衡制度。缜密划分不同权利的使用范围,针对不同类别的权利特征和作用,建立职权清晰、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利制衡机制。进一步明晰内部机构设置、权利事项、岗位职责等相关情况,实现权利、岗位、责任和制度的有机结合,逐步形成一套成熟的权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