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经开区管委会设下列工作机构:
(一)党群工作部。负责落实党工委重要工作部署的承办和督办;协助开发区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草拟完善,并组织监督执行;负责调研、督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承办文会、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队伍、教育培训、机关运转、综合协调、电子政务、网站维护、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内外工作协调,对外接待和联络;负责所涉工作信访回复处理;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建设处。负责组织编制总体规划、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开发区内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及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开发区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和选址、备案、立项、核准等行政审批审核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招投标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开发区落地项目的工程建设;负责新区房地产市场管理、建筑市场管理;负责监管开发区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协助开展违规建筑查处等工作;负责所涉工作信访回复处理;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国土资源管理处。协助开展开发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集体土地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手续呈报工作;协助开展开发区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编制;协助开展临时使用集体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审、出让、划拨、呈报;协助开展区域内土地征收、出让工作;负责拟订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审核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办理征地农转非参保工作;负责区域内征地拆迁补偿资料审核及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杆线、坟墓搬迁工作;负责预用地相关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提出用地建议;负责拆迁群众安置、矛盾调处及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协助开展国土资源纠纷和违法案件调查工作;协调解决供、用地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负责所涉工作信访回复处理;指导区域内相关乡镇(街道)按政策实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社会发展处。参与制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产业政策;编报开发区重大项目,加强项目管理,向上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区域生产总值等各类经济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负责区域环保、安全工作;负责区域内综合环境管理及治理;负责落地企业服务,协助入园企业开展项目立项(核准、备案)节能等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开发区企业生产质量检查和督查工作,负责处置企业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负责企业纠纷协调处理,对开发区内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指导,协助有关部门保护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企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做好企业水、电、气、通讯等要素保障供应工作;负责开发区规模企业培育;负责所涉工作信访回复处理;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处。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起草开发区财务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开发区财务、国有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财务收入、支出的组织管理,负责开发区政府采购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投融资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建设项目财政评审,承办管委会劳动工资、财务工作;负责所涉工作信访回复处理;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监察审计处。负责审计监督开发区财务收支、预算及资金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经济效益等;负责审计监督建设项目预算、投资、建设情况;负责协助完成开发区相关审计工作;负责所涉工作信访回复处理;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