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区供销社)是广安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主要负责人:袁新春
职务:广安区供销社主任
办公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6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6—2339529
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研究制定全区供销社系统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体市场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三)在政府授权下,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和管理;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的工作。
(四)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供销社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了解、反映供销社系统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及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全区供销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商品供求、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六)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七)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相关权利。
(八)参与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