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增挂区委教育工作秘书组秘书股牌子)。综合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文秘、信息、档案、保密、财产、后勤、网站维护、绩效管理,局党政文件、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草拟和会议记录,教育科技和体育新闻舆论宣传,督查督办落实上级领导、局领导交办事项和有关会议事项,督促、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编写年度计划、年鉴及教育科技体育志等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科技体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承办网络舆情监控、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本系统重大信访案件、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

(二)政工人事股(增挂行政审批股牌子)。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机关党建,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及教师待遇,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区教师培训工作和继续教育,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统筹规划、指导教师队伍、教练员队伍、教科体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专家管理。承办教师、教练员聘用和中小学校长聘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广安区工作或定居以及国(境)外机构在广安区招聘专业技术骨干的有关政策,并贯彻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广安区就业管理工作。编制全区引进国(境)外智力中长期规划,制定全区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的管理,与国外专家组织和境外培训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引智成果的总结、鉴定和推广工作。负责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拟订全区教育科技和体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研究拟订筹措投资、经费管理、经费政策等具体措施及办法。负责编制全区预算内基建投资和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预、决算及监督管理,全区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本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经费投入统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项目及资金争取,学校设施设备配备,学校基础建设项目规划、申报、资金拨付。指导执行国(内)外援助及合作项目、学校后勤服务管理。

(四)教育股(增挂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指导、招生考试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审核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的设置、更名、撤销,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和国防教育工作,中小学校、幼儿园常规管理、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管理指导和扫盲工作,民办学校和其他教学辅助机构设立的审批工作;指导全区学前教育、中小学校教学业务、课程改革,法律进学校、德育艺术工作;规划指导全区学前教育、中小学校的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运用工作;承担民族地区免费职业教育的指导实施工作;承办语文文字具体工作。

(五)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统筹和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全区教育发展水平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负责组织教育重大问题的督导调研和专项督导;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各类评估和学校办学水平监测工作;承办区政府教育督导团的具体工作。

(六)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股(增挂安全生产股牌子)。指导全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对学校危房的安全检查及监控。负责管理、指导、检查全区本系统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包括进度统计、进度款审批)、安全,建设项目实施等工作。协调城乡建设教育用地规划预留和征地、拆迁,统筹教育土地、校舍资源的配置和利用等工作。

(七)科学技术股。负责全区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工作;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

(八)审计股。会同有关部门审计全区的教育科技和体育经费。负责监督检查经费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监测经费的投资效益,认真搞好本系统内部审计等工作。

(九)体育股。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青少年体育教育工作。制定学校体育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推动学校体育教育事业发展;组织开展全区学生体育类竞赛、评优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区中小学体育特长生的审定工作。拟订全区社会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指导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并监督实施体育市场和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体育产品的管理政策。负责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省、市纪录的申报,建立并管理区级记录,全区重大体育竞赛、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的规划、统筹。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管理全区体育市场、体育健身市场以及体育中介组织的经营活动。承办一、二级运动员和一、二级裁判员的申报,审批三级运动员和三级裁判员。指导区业余体校业务建设。

(十)校外培训监管股统筹协调全区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学科类、体育类、科技类培训(含线上线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学科类、体育类、科技类培训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校外学科类、体育类、科技类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等工作;指导开展校外学科类、体育类、科技类培训机构的综合执法;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学科类、体育类、科技类培训监管;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完成区委教育工委、区教科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