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关于广安区2026年第三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的公示
- 2026-03-23 15:26
- 来源:广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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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4〕17号)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及报名人员的实际情况,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过人社部门审查,现将拟安置人员相关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7日)。有异议者可于公示期间拨打监督电话:0826-2259291。
附件:2026年广安区第三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情况表.pdf
广安市广安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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