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试行)》的通知
- 2024-06-11 10:47
- 来源:广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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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着力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
(一)全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根据各地排查,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及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点3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25处,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隐患13处),其中滑坡15处、崩塌23处(详见附件3);累计威胁328余户约8736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区地质灾害主要特征。我区属典型的暴雨型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主汛期,以群发性、突发性的小型滑坡、崩塌为主,地域上多分布在以软质泥岩与硬质砂岩互层的丘陵山区和覆盖型岩溶区,集中强降雨是主要诱发因素,其次是建房、修路、采矿等工程活动开挖、堆填加载、蓄水排水等人为因素。因此,地质灾害隐患除受到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影响,还受到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影响。
二、2024年全区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2024年度汛期气候趋势预测。预计2024年度我区气候年景略偏差,区域性阶段性旱涝趋势明显;秋季连阴雨强度偏弱。
春季(3—5月),季平均气温较常年持平略偏高,为17.7℃左右,比去年偏低,季总降水量偏多,为330mm左右。
夏季(6—8月),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为27.0℃左右,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两成左右,为580mm左右。我区将出现30天左右的伏旱天气,局地有洪涝。
秋季(9—11月),全区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为18.2℃左右;总降水量接近常年同期,为270mm左右。秋雨开始期略偏早,强度接近常年。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汛期强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地质灾害较往年依然易发多发,主要集中在5月至10月的汛期影响期。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通常日降雨量在100mm以上或连续降雨3日以上),发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的可能性增大。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范围
1. 崩塌易发区。浓溪、悦来、兴平、石笋、井河等乡镇(街道)。
2. 滑坡易发区。井河、浓溪、悦来、大龙等乡镇(街道)。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5月至9月。
(二)重要隐患点。根据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按照地质灾害分级管理原则,将环湖幼儿园滑坡、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城北社区3组崩塌等7处危及群众较多(3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2024年区级以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预案监管范围。其它地灾隐患点由各乡镇(街道)纳入本级重点防控对象。
(三)重要防范对象。傍山切坡建房的居民点,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医院、学校、场镇、风景旅游区(点)等公众活动场所,铁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及沿山脉一带的村组及部分露天开采的高陡边坡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形成的边坡、堆积体、危岩崩塌体等。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归口负责”原则,各乡镇和街道成立以党委和党工委、政府和办事处主要领导兼任组长的地质灾害指挥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分履行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一协调、指挥和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要认真研究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精心部署,严格要求,及时将防灾责任人员调整充实到位,逐级梳理制定防灾任务清单,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员,坚决防止出现责任“空档”。
(二)健全各项制度,优化防治体系。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监测预报、值班值守、应急调查、灾险情速报、应急响应等制度。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务、应急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制度,实时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各地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责任,做到人员到岗到位、通讯设备畅通,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主动避让、预防避让、提前避让”及“三个紧急避让”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做好灾情和险情的速报工作。
(三)强化源头防范,做好准备工作
1. 加强宣传,普及防灾知识。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多层级多渠道宽领域的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对辖区相关部门(责任单位)负责人、乡镇街道和村社干部、专职监测员、志愿者、受威胁群众、工程建设单位及项目管理人员等进行一轮全覆盖培训。务必在汛前每个隐患点至少开展2次避险演练(即应急、“三断”及夜间疏散演练),确保干部群众充分知晓避险转移流程和路线;重点加强对新纳入防灾体系的干部群众、“空心村”老弱病残妇幼等人群的培训和演练。区级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要会同本级团组织积极推动“青春志愿·守护生命”志愿服务行动,持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和中小学校师生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快速反应机制能够随时启动。
2. 组织排查,落实防治措施。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盯住老隐患,努力发现新隐患”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地勘单位技术优势,广泛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和志愿者的积极性,加强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在本辖区开展常态化、动态化的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并全力推动辖区内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实施。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村寨、学校、医院、景区、集中安置点等人口密集区和水库、公路、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周边以及各类工矿、企业、在建工程等作为排查重点,确保隐患发现全覆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要建立隐患点数据库,制定防灾避险预案;逐点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及监测人员;逐点发放老弱病残妇幼的受威胁群众,建立“一对一”的避让撤离结对帮扶机制,并建立帮扶台账。对部分重点隐患,在充分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
3. 强化预警,提高预报能力。要建立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加快推进群专结合监测预警项目、自动化专业监测项目、专业监测示范点项目建设,同时加强监测设备和预警平台的管理维护,确保省、市、县、监测点互联互通,持续发挥作用。严格落实预警分级响应制度,明确区、乡、点三级职责分工,奋力实现专业监测预警系统与群测群防体系同时运行、深度融合。
4. 密切协作,形成防灾合力。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地灾”的原则,区级各部门要抓好本行业本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经信、教科体、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文广旅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切实做好工矿企业、中小学校、城镇规划区、公路铁路沿线、水利工程、旅游风景区等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防灾合力。对各类在建工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施工单位落实监测、避让、除险等各项防灾措施情况;各乡镇(街道)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在建工程加强巡查监管。对未落实各项防灾措施继续施工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报告;施工单位要常态化开展在建工程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在建工程营地需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照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结论落实防灾措施。
(四)夯实基层基础,提升防灾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防灾专业队伍,配备好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监测仪器,努力构建完善的防灾体系。在汛前要落实驻守督导和技术支撑单位,为巡查排查、预案完善、监测预警、隐患管控、应急调查处置等提供技术支撑。
(五)强化监督管理,杜绝人为地灾。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凡未经地灾危险性评估的,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不得供地,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单位不得同意其开工,不得为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二是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四同时”制度。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须配套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审查、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三是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治理制度。按照“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自觉履行地质环境保护义务。
附件:1.广安市广安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
2.广安市广安区地质灾害防治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职责
3.广安市广安区2024年地质灾害隐患及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
4.广安市广安区2024年地质灾害隐患及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点汇总表
5. 广安市广安区202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细表
6. 广安市广安区2024年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细表
7.广安市广安区2024年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细表
附件1
广安市广安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
指 挥 长: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人武部副部长,区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武部、区武警中队、区气象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科体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广旅局、区国资办、团区委、区消防救援大队、爱众股份公司、鸿浩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广安区分公司等单位。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由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分管领导和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如因工作调整职务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办公室成员名单: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分管领导、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
附件2
广安市广安区地质灾害防治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职责
一、各乡镇和街道
(一)责任范围:辖区内各地质灾害点。
(二)防范措施: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和治理,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一组织和指挥辖区内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做好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并开展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和动态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和组织涉险群众避让。
二、地质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参与灾情评估分析和提供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技术报告;开展因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林业资源损害调查、评估和恢复工作。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组
织指挥、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广安部队(含预备役部队),组织所属部队和民兵担负人员搜救、抢险救灾与隐患消除等任务;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武警中队: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向武警部队各级对应提出用兵需求,武警部队各级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主要担负人员搜救、隐患排除与抢险救灾任务;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所需气象资料信息,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工作,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委宣传部:指导协调做好地质灾害宣传报道和舆论监测、引导。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协调突发地质灾害网络舆情管控工作,指导相关单位(部门)做好舆情监测、上报、研判、处置工作。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发改局:负责推动各乡镇和街道、各单位加快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与灾毁工程修复项目建设实施。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经信局:负责协调重要物资的应急生产,配合做好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教科体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教育部门和学校疏散转移受灾害威胁区域师生;指导恢复教育秩序,修复受损毁校舍,调配教学资源,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知识进校园工作。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协助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疏散转移;做好灾区交通疏导和道路管控工作。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财政局:负责专项防治、应急与救灾工作经费保障和监督。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灾区现场生态环境监测,及时提供环境监测信息;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的紧急处置工作。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开展灾区危房调查评估,并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受损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抢修,并协调抢修力量。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交通设施;开通绿色抢险救援通道。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水务局:负责指导开展因突发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工作;组织水利工程险情排查和受损毁水利工程修复;协助处理堰塞湖险情;做好雨情、水情监测工作。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灾区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组织开展灾区动植物疫情监测和控制;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小区项目工作;指导灾区因灾致贫、返贫、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承担相关项目、资金管理。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做好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按职责分工保障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民政局:负责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灾民给予临时救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灾区医疗救援、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受灾人员的心理援助工作。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文广旅局:负责组织协调文化广播电视旅游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展灾情和抢险救援行动新闻宣传报道、现场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科普宣传等工作;协调地方指导A级旅游景区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游客疏散工作;指导A级旅游景区对景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进行排查监测和治理,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国资办:负责组织协调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灾区区属监管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统计,指导、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及时清理受损资产,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秩序。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团区委:协调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基层地质灾害防灾宣传培训、避险演练及预警响应、避险撤离、抢险救援等工作。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调集消防救援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工作。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爱众股份公司:在所属辖区内负责组织协调对危及电力设施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恢复灾区受到破坏的电力设施,确保灾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救援正常用电;保障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求,保障城区区域内群众生产生活用水,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鸿浩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和都江堰水厂:保障乡镇区域内群众生产生活用水,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中国电信广安区分公司:负责抢修和维护灾区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和现场通信畅通;及时发布突发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认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附件3
广安区2024年地质灾害隐患及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
序号 |
各乡镇 (街道办事处) |
总数(处) |
滑坡(处) |
崩塌及危岩 (处) |
弃土堆积体及 不稳定斜坡(处) |
1 |
浓洄街道办事处 |
2 |
1 |
1 |
|
2 |
北辰街道办事处 |
2 |
1 |
1 |
|
3 |
万盛街道办事处 |
2 |
|
2 |
|
4 |
大龙镇 |
2 |
2 |
|
|
5 |
大安镇 |
1 |
|
1 |
|
6 |
官盛镇 |
3 |
|
3 |
|
7 |
恒升镇 |
3 |
|
3 |
|
8 |
井河镇 |
8 |
5 |
3 |
|
9 |
浓溪镇 |
2 |
1 |
1 |
|
10 |
石笋镇 |
2 |
|
2 |
|
11 |
协兴镇 |
3 |
2 |
1 |
|
12 |
兴平镇 |
5 |
1 |
4 |
|
13 |
悦来镇 |
3 |
2 |
1 |
|
合计 |
38 |
15 |
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