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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工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6-03-18 16:24
  • 来源:广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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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广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风建设活动相结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贯彻好、落实好、实践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和社会效果。现将2015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

  2015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等一系列举措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职责,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设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质量。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我局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细化了工作标准,强化了监督制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

  (三)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本单位在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按照《条例》规定,结合政府门户的全新目录分类,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门类,及时上传网站公开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需要,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行政执法、办事指南等情况。同时,为方便群众办事,主动公开了本辖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关设立、变更、注销的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咨询电话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利用区政府网站、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政府服务中心窗口、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235条,其中,在区政府网上发布信息6条,各级新闻媒体发布信息70条,市工商局转发信息44条,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广安区政府的要求,我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也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未能很好的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我局将继续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广安市广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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