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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01-22 09:51
  • 来源:广安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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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度我局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取多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布,主动发表信息68条。信息涵盖了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报告、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13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提高政务公开准确性、时效性,我局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积极抓好错敏信息整改,不断优化完善,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政府网站为平台,明确重点公开领域,着力推进政策解读,住房保障,化解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行政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的规章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专人专职做好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不出纰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76.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1

2

0

0

6

0

6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二是行政执法公开力度不大,公开形式还不够规范。同时还存在信息面不够全、有时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领导,完善政务公开体系。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及时更新信息,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拓宽公开的内容,按照公开制度,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3.加强宣传,提升时效性。进一步宣传贯彻《条例》,全面及时地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上报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上住建局信息,提升服务能力,使之成为住建局与群众沟通的重要平台。

4.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评,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