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2021-05-11 10:16
- 来源:广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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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府办函〔2021〕7号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扬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临港经开区管委会:
在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预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落实交通安全责任、深化农村道路交通社会化防控网络建设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根据《广安市广安区2020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广区道安委〔2020〕1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决定对石笋镇人民政府等9个先进单位和吴楚勇等34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一、先进集体(7个)
(一)乡镇
一等奖:石笋镇人民政府
二等奖:悦来镇人民政府
三等奖:白市镇人民政府、花桥镇人民政府
(二)部门
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肖溪派出所
二、优秀交管办(2个)
东岳镇交管办、白马乡交管办
三、先进个人(34名)
吴楚勇(石笋镇)、朱辉(石笋镇)、柏松波(官盛镇)、杜修华(官盛镇)、周江红(大龙镇)、兰青松(大安镇)、李爱国(大安镇)、王木林(恒升镇)、胡豫川(龙台镇)、何跃(肖溪镇)、冯福安(花桥镇)、叶甄(花桥镇)、袁佳(花桥镇)、吴松(悦来镇)、胡可干(兴平镇)、兰波(兴平镇)、蒲文明(龙安乡)、刘文学(东岳镇)、蒋小明(白马乡)、蒲洋(白市镇)、黄军(白市镇)、张辉(彭家乡)、刘宗平(井河镇)、谯卓林(区教育科技体育局)、谢冰寒(区农业农村局)、罗利平(区公安分局)、旷蜀峰(区交通运输局)、欧州(区交通运输局)、袁巧(区融媒体中心)、董黎明(交警一大队)、陈东(交警二大队)、王中平(区市场监管局)、赵鹏飞(区综合执法局)、熊铁建(区道安办)。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保持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扎实开展好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开创我区道路交通安全新局面,为构建和谐平安广安作出更大贡献。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