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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大安初中关于更换教学楼窗户和维修围墙工程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7 16:24    访问量:     字体:【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广安区大安初中更换教学楼窗户和维修围墙工程经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批准实施。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广安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广安市广安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办法(试行)》和广区府20261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参与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业主广安市广安区大安镇初级中学校

2.2项目名称:广安区大安初中更换教学楼窗户和维修围墙工程

2.3建设内容:工程的主要建设项目有改建一段长16米高2.6米的校园围墙;更换窗户75扇,面积约230平方米,材质为铝合金钢化玻璃等(详见附件2)工程量以验收时实测的数据为准。

2.4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若影响教学,更换窗户延期至2026年暑假完工)

2.5资金来源:总价在9万元内,财政资金9万元已纳入区级年度预算。

三、申请人资质要求

3.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3不设地域限制;

3.4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二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和谈判文件一起密封);

3.5经营主体及其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ɡ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www.ccɡp.ɡ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税收违法、政府采购违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的谈判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不允许入选单位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谈判文件一起密封)。

四、报名

4.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12日上午9:30前(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广安区大安镇初级中学校203室(广安区大安镇新兴东路1号)。

4.3报名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本人报名无需提供本项)。均需验原件。

五、递交谈判文件和谈判时间

5.1谈判文件组成:

5.1.1营业执照复印件

5.1.2资质证书复印件

5.1.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直接参与则无需提供)

5.1.5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1.6企业信誉承诺书

5.1.7不转包承诺书

5.1.8施工方案

5.1.9写好价格的报价单(见公告附件1,本次为一次性综合报价,最高价不得高于90000元,最低价不得低于85000元,超出此范围作废;报价数字为整数。)

5.2递交要求

5.2.1所有纸质材料密封装订,封面注明:报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司印章。

5.2.2所供商品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及安全标准。

5.2.3接收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30前(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均不予受理。

5.3谈判地点和时间:

5.3.1谈判地点:广安区大安镇初级中学校支部活动室(教学楼404室)

5.3.2谈判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30

六、评选办法

6.1如递交谈判文件的单位超过10家,学校谈判小组当场从递交文件的企业中抽取10家参与谈判活动。

6.2为保证各方的利益和工程质量,竞争性谈判邀请人根据合理低价原则确定中选人。合理低价评审标准为:取各被邀请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数),等于或低于且最接近有效报价平均值的被邀请人中标。首先是等于平均值者中,若无则是低于且最接近有效报价平均值的被邀请人。如若第一顺序中标企业放弃,则由第二顺序的企业,依次类推到第三顺序为止无故放弃中资格的被邀请人,学校将上报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引起的后果完全由放弃中选资格的企业自负

若符合评审标准的中选人有两个及以上企业,则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最终中选人。

七、谈判保证金

不收取保证金

八、履约保证金

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以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缴纳,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九、付款及质保条款

9.1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学校在一个月内聘请第三方公司完成审计,审计结果作为本工程的结算金额。

9.2付款方式:出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学校支付结算金额的97%给施工方,其余3%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30日内无息支付。

9.3后期服务:质保期3年。

十、其他事项

10.1本次至少应有符合条件的三家企业报名,不足三家此次招标作废。

10.2争议解决: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者,可于公示期内向广安区大安镇初级中学校书面提出。如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投诉(投诉电话:0826-2248655)。

10.3附件1、附件2随公告一并发布,请自行下载。

10.4本公告在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先生

话:13568399591

附件1 广安区大安初中更换教学楼窗户和维修围墙工程报价单.doc 

附件2广安区大安初中更换教学楼窗户和维修围墙工程清单

广安市广安区大安镇初级中学校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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