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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

  • 2025-06-06 14:39
  • 来源: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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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区级

部门

省序号

调整前情况

调整

方式

调整后情况

权力

类型

权力名称

备注

权力

类型

权力名称

备注

1

区自然

资源规

划局

 

 

 

 

新增

行政

处罚

对违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定进行生产建设活动 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自然资源执法大队的通知(广安区编发202485号)文件和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批复(广安区编发202484号)文件的规定,该项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为广安市广安区综合执法局。(下同序号2、3、4、8、9、10、11)

2

区自然

资源规 划局

 

 

 

 

新增

行政

处罚

对因工程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造成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未依照规定履行地质环境监测义务的行政处罚

 

3

区自然

资源规 划局

 

 

 

 

新增

行政

处罚

对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行政处罚

 

4

区自然

资源规 划局

 

 

 

 

新增

行政

处罚

对规划编制单位未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全国城乡规 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的行政处罚

 

5

区自然

资源规 划局

3

行政

征收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

 

调整为税务部门行使

 

 

 

6

区自然

资源规

划局

4

行政

征收

矿业权占用费征收

 

调整为税务部门行使

 

 

 

 

7

区自然

资源规 划局

1154

行政

处罚

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未按照《城乡规划编 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行政处罚

 

取消

 

 

 

8

区自然 资源规 划局

1038

行政

处罚

对侵犯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的 行政处罚

 

变更

行政

处罚

对侵犯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涉及自然 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行政处罚

 

9

区自然

资源规 划局

1049

行政

处罚

对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 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的行政处罚

与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

分工分别

行使

变更

行政

处罚

对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 条件的行政处罚

与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10

区自然

资源规 划局

1074

行政

处罚

对矿山企业未达到经依法审查确定的开采 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矿山 水循环利用率和土地复垦等指标的行政处

 

变更

行政

处罚

对矿山企业未达到经依法审查确定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和土地 复垦等指标的行政处罚

 

11

区自然

资源规 划局

1152

行政

处罚

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涂改、伪造、转让、 出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变更

行政

处罚

对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 书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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