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的公示(2024年)
- 2025-01-16 09:28
- 来源:广安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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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权责统一、有权必有责的原则,动态调整了我局权责清单。现就涉及我局的权责清单调整事项予以公布,请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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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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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力 类型 |
权力 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 主体 |
责任事项 |
问责依据 |
追责情形 及免责情形 |
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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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行政权力 |
将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等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失信行为按照国家规定实施惩戒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三条 2.《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监督管理股 |
1.体系建设管理责任:建设管理全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体系。 2.制度建立责任:建立省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制度。 3.监督管理责任:对信用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公开、评价、应用、修复等进行监督管理。 4.指导责任:指导市(州)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5.共享责任:依法依规将信用主体信用信息与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共享。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三条 2.《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 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
监督电话: 0826-2165710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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