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安区居保局致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慰问信
- 2022-01-20 16:53
- 来源:广安区城居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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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虎气频催翻旧景,春风浩荡著新篇。值此新春佳节,向你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逐渐加重,养老已成为所有家庭面临的重大问题。近年来,在党和国家的统筹安排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各级政府以空前的保障力度,着力解决广大居民养老的后顾之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自2020年4月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由原来的100至3000元13档,调整为现在200至4000元13档,对应缴费补贴也调整为40元至200元;基础养老金由制度实施时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5元;年满65周岁不满80周岁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107元;年满80周岁以上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全额继承。这些政策的实施,让广大城乡居民拥有了更多的幸福感。同时,政策的不断优化,也离不开广大城乡居民的支持和参与。在此,谨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如果您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请一定不要错过为自己增加一份养老保障的机会。您可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到户籍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或通过“四川人社”手机APP等互联网渠道自助参保,早参保,早受益;如果您已参保未缴费,可以持本人名下银行卡到对应的银行签订税务代扣协议代为扣款,或前往银行窗口、税务大厅缴费,亦或通过“四川税务”、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非接触式渠道自助缴费。按年缴费,享受政府补贴,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如果您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即将年满60周岁,请及时关注应缴费年度是否足额缴纳应缴保费。如有漏缴,需在到龄当月前补足应缴保费,否则您将不得不延迟领取待遇。到龄且已足额缴纳保费的城乡居民,请于到龄当月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如果您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应每12个月完成一次待遇资格认证。您可通过“四川e社保”或“四川人社”手机APP,在您闲暇的时候,在政策规定时限内,随时随地进行待遇资格认证。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可由子女或亲朋好友帮助完成认证。如待遇领取人员去世,亲属应及时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报,次月起停发养老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关系。基于权责相符的原则,养老金如有超领部分,我们会依法依规予以追缴。到时给您带来的不便,也请予理解。
养老保险是靠山,老有所养才平安!您的参与,是我们工作的动力,您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广安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本着“人民就是江山”的初心,为您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工作。
衷心祝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新春愉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广安市广安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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