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体系建设。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按规定设立监事会或执行董事,完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指导基层社监事会落实工作职能,切实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建立健全监事会工作制度,不断完善监督工作制度体系,提高监督资源的使用效率,形成监督合力。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理事会重点工作的监督,积极融入供销社综合改革部署,与理事会保持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围绕重点工作,强化区供销社日常监督,参与区供销社内部控制、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资产管理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到位,保证了机关规范运行、管理。
三是积极建言献策。围绕供销社综合改革的中心任务和难点重点,聚焦供销社发挥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作用,深入开展了专题调研,提出可行性建议,为供销社改革发展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围绕监事会工作职责,注重锤炼和增强监事会发现问题、风险预测、政策把握、沟通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加强学习监督和管理相关业务知识和专业能力。同时,坚持内外部交流,学习借鉴各地监事会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切实提高监事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