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供销社:聚合镇村资源 做实基层供销社

  • 2024-10-14 16:19
  • 来源:广安区供销社
  • 近年来,广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将基层供销社建设纳入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整体布局,支持石笋镇党委政府与区供销社合作共建新型基层供销社,发挥供销社连接城乡的桥梁纽带作用,助力“城—镇—村”要素、产业、治理融合,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供销搭台、集体参与,筑牢基层供销社合作经济属性。广安区供销社坚持“开门开放办社”方针,大力推广“三社”合作模式,采取“区供销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方式,积极吸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石笋镇供销社。指导石笋镇供销社按照合作制制定《章程》,设立“三会”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利益分配机制,将石笋镇供销社建成“股权清晰、管理民主、利益共享”代表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合作经济组织,真正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成为当地“党委政府放心用得上、集体经济信任靠得住、社会公众满意找上门”的综合服务平台。

    二、党政赋能、供销助力,壮大基层供销社经营服务实力。石笋镇党委政府将财政投入形成的乡镇公益性资产委托石笋镇供销社运营;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财政投入形成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交由石笋镇供销社统一经营和管理。区供销社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共赢”的原则,先后协助整合项目资金692万元(其中,供销改革资金60万元),建成石笋镇供销社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农事服务中心等项目;协助石笋镇争取各类项目资金2000余万元,建设石笋镇蛋鸡养殖场。通过乡镇党委政府的政策赋能,区供销社产业发展助力,不仅壮大了基层供销社经营服务实力,实现了镇村资产“管得住、用得好、有效益、能分红”,还促进了乡镇经济良性发展,带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提升了乡镇治理水平。

    三、供销倡导、社民联合,共创场镇商贸服务新模式。石笋镇供销社充分发挥“开门开放办社”的优势,广泛宣传《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积极吸纳场镇商户以社员、成员单位身份加入石笋镇供销社,制定《石笋镇供销社经营公约》,建立商户黑白名单制度和互助合作机制。通过石笋镇供销社统一管理,规范商户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等行为,并配合市场监管、综合治安、卫生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商户资质、交易行为、商品质量、环境卫生、治安进行监督管理,共同打造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安全放心的场镇商贸新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