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名单补充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9    访问量:     字体:【
   按照《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办公室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省、市民生实事目标任务的通知》、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广安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区教科体函〔2020〕51号)、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广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区教科体〔2022〕117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班级评审、学校审核,确定了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名单6003人,已于4月20日起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在公示期间,发现有22名贫困学生资助标准有误,现已更改并重新公示。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广安市广安区纪委广安市广安区监委驻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广安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实反映。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驻区教科体局纪检监察组2395516

区学生管理资助中心2248677

附件: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充公示名单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