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选择智慧城管项目预算评审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9    访问量:     字体:【

我单位拟选取1家预算评审服务机构,为我单位智慧城管项目提供预算评审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智慧城管项目预算评审服务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备预算评审服务机构所必须的专业资质;

(二)在预算评审服务工作中,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信用好,近3年无不良记录行为(需出具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及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书);

(三)有已完成同类项目政府预算评审服务业绩。

三、提交报名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预算评审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已完成同类预算评审服务业绩证明及相关代理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行为的承诺书(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五)预算评审服务费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529日至5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二)报名地点:请有意参与单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所需资料密封后,递交至广安市广安区五星街1号(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305办公室),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三)联系方式:0826-2888963(王女士)。

五、选取确定办法

(一)若只有1家预算评审服务机构报名且符合条件,则确定为本次评审服务机构;

(二)若有2家及以上预算评审服务机构报名且均符合条件,则根据报名服务机构的业绩、资质及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

六、其他有关要求

(一)本项目预算评审服务费用不高于预算评审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充分协商确定;报名报价函是择优选取服务机构及协商定价的参考;

(二)确定预算评审服务机构后,该预算评审服务机构必须按照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预算评审各项工作,否则我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预算评审服务机构。

特此公告。

广安市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529